二、「超─我─原」三人為了所謂人性而爭執!

超同學見原同學因肚子餓,而想吃那黑猩猩的肉。忙的出言阻止,說:『原同學,你不可以吃人。那是人不是黑猩猩。做為一個人,最重要的就是因為有人性,才稱做人。而不是禽獸。一個有人性的人,就不應該因為自己肚子餓,就想吃人。要是人吃人,那人與禽獸何異。又怎稱得上是人!』聽得超同學的話,這下顏程泉可忍不住心中疑惑。即一臉困惑,問超同學:『咦!這明明是一隻黑猩猩啊。超同學。你怎一直說他是人。人那有黑色的!雖然黑猩猩也有手腳,頭臉五官,也與人相似。但黑猩猩就是黑猩猩,吃黑猩猩的肉,怎算得上是吃人肉呢!』顏程泉之所以這樣說。實話說。因為顏程泉也已饑餓難耐,再無東西下肚,恐怕也撐不了一二日。因此聽得原同學,要吃黑猩猩的肉,顏程泉頓也心猿意馬;饑餓驅使之下,也頗有此意。

『泉同學。你怎麼跟原同學一樣,饑寒起盜心。難道因為肚子餓,想讓自己活命,你就跟原同學一樣,情願讓自己人性泯滅,而吃人嗎?明明,那就是個人,為什麼你硬要說他是黑猩猩。難道只因為你們想吃他的肉嗎?這種人吃人的事,萬萬不能!』面對超同學的責備,與強詞奪理。這讓顏程泉可也有點火了,卻也起了猶豫之心。仔細看那黑猩猩,雖然越看越像是人。但明明他是黑色的,怎麼可能是人。這時原同學,似已等得不耐煩,咿咿喔喔,咆哮怒吼。像是說:『超同學,別太過份了。為了讓咱三人能活下去。殺了這黑猩猩,你也有一份可吃。就算這隻黑猩猩是人好了。那他也已經奄奄一息。就算咱不殺他,他也活不了幾日。現在就了結他,也算讓他少受折磨。這有甚麼錯!』

原同學講話,往往充滿情緒、慾望與私心,原本就不太講理。但此刻,饑餓難耐的顏程泉,對原同學之言,卻頗為讚同。即也開口說:『是呀。原同學說的對啊。超同學。這個黑色的人,他也快死了啊。而咱三個可都還活得好好的。而且咱三個可都還想回家。殺一個快死的人,吃他的肉,能救活三個人。雖然不得已,但也算是合乎情理。何罪之有!況且現在海上,只有咱幾個人。咱殺人,吃人肉,只要這個被吃掉的人,不說出去。誰又知道,咱吃人。人類的世界,原本也是弱肉強食,主張功利主義。不是這樣嗎!這就是你自己說的人性啊。你又何必一直唱反調!』超同學聽了,卻是回:『不行。殺人就是有罪。不管有沒人看見。做為一個人,就是不該這樣做。這是良知的問題。每個人的生命都該獲得尊重。除非...』講至此,超同學猶豫了一下,續又說:『除非,等到那人自己死了。到時,你們想吃他的肉,我就不管你們了!』

『這不合理啊。超同學。這個黑色的人,雖然奄奄一息。可搞不好三五日,都還不會斷氣。但咱三人,恐怕都撐不了一二日啦。照你這麼說,要等他死了,才能吃他的肉。到時候,就怕咱四個全部都要死在海上啦。照你的說法,殺一個人,救三個人,是錯!那就讓四個人,全部都死光光,難道這就是你認為,對的嗎?』話講至此,顏程泉腦子靈光一閃,忽然想起。既然剛剛超同學講到,要尊重生命,又說是良知的問題。於是腦子一轉,顏程泉即又帶點強詞奪理的的,說:『超同學。每個人的生命都該被尊重,這是良知的問題。那如果是這個人,為了要救我們,所以心甘情要讓我們吃呢!這樣我們殺他吃他,應該就沒罪了吧!是不是?』

話說完,顏程泉也不等超同學回話。即自顧,伸手拍了拍那黑色的人的臉,猶如自導自演的,問說:『喂~~喂。你這個人。不管你是黑猩猩,還是人。假如你好心,想要救我們的命。願意讓我們吃你的話。那你就默許,安安靜靜就好。但假如你不想讓我們吃你的話。那你就大聲的說"不願意"!』想當然爾。那黑色的人,早已已昏厥,怎可能說話,還高喊不願意。於是餓昏了頭的顏程泉,即狡獪的對超同學,說:『超同學你看。他默許了。他願意讓我們吃他。現在,我們已尊重他的生命與意願了。這下你沒話說了吧!』卻見超同學,仍是不答應,嚴詞拒絕:『絕對不行。那人都昏厥了,那裡還有自己的意願。都是你在裝神弄鬼。以自己的意願,為他的意願!』既然超同學,如此倔強固執。顏程泉腦子一轉,即又想到說:『超同學,那這樣好了。咱們三個,可都是從二十一世紀,民主時代的台灣來的。民主政治,講的就是投票表決,少數服從多數。那我們就來投票好了。這樣總講理了吧!』

『 好吧!超同學,原同學。現在就來投票。讚成殺了這個黑色的人,吃他的肉的人。舉手!』想當然耳,原同學與顏程泉,立刻就舉手了。而超同學自然沒舉手。民主表決,勝負已定。顏程泉即說:『三比一,超同學。這是經過民主表決的結果。二十一世紀的人,都知道。民主是真理。民主是普世價值。倘有國家不從於民主,民主先進國家就用飛機大砲,去轟炸。用戰艦坦克車,大軍壓境,去大屠殺。而且在台灣。台灣人民更知道。民主能讓台灣人出頭天。民主能讓台灣人上天堂。所以超同學,這你再強詞奪理。總也得尊重民主制度吧。畢竟這可是很多人,拋頭顱灑熱血,台灣才有民主制度的呦!』超同學,仍是倔強,又要再辯。但饑餓的原同學,早已奈不住其獸性。頓是暴跳如雷,獸性大發,一把勒住脖,攫起那不知是黑猩猩,還是黑色的人。"啵"一個清脆的聲響,居然將那人的脖子,給一把擰斷。

脖子斷了,活人這下也成了死人。木已成舟,原同學拍板定案,所謂人性與良知的問題,也就無需再爭辯。超同學,雙眼含淚,不忍卒賭,只能掩面哭泣。而饑餓難耐的顏程泉,則幫著原同學,拿著手中的匕首,即往那黑猩猩的脖子割開血管;有如殺雞宰鴨般的放血。原本就嗜血的原同學,見著了鮮血狂噴,迫不及待,恍若餓狼般;即俯身伸長了舌頭,去舔吮那流滿船上的鮮血。顏程泉則拿著匕首,往那黑猩猩的肚皮割開,割下了一塊肉來,血淋淋的,放入嘴裡嚼食。但顏程泉也沒忘了超同學。想著超同學,應也饑餓難耐。顏程泉即拿著匕首,又割又挖,開腸剖肚,將那黑猩猩的心給挖出來;並將一顆血淋淋的心,遞給超同學。但超同學,見了那血淋淋的心臟,卻只是俯身船邊,狂吐作嘔不止。吐得胃酸直嗆鼻子,嗆得眼淚鼻涕直流。卻是死也不肯吃那人心。

原同學見超同學執拗。此刻折下了黑猩猩的一隻臂膀,邊滿嘴啃的鮮血淋漓,邊又咿咿喔喔的吼。似說:『別管他了。超同學太自命清高。既然他不吃肉,那咱倆就多吃點,才有力氣划船。假如能看到陸地,超同學就不會餓死在海上了...』「原同學的話,說得也有理。既然有黑猩猩或黑色的人落海,飄流到海上。想必這裡已離陸地不遠。為了救超同學免於餓死。我可得多吃點肉,才有力氣划船...」既做此想,顏程泉即用匕首,又割下一大塊,管他黑猩猩還是人肉,放入嘴裡大嚼。...xxx


飄盪汪洋的杉板小船上,見劉過海在暴風雨過後的海上,救起了一個抱著木頭,奄奄的人。這人身上的皮膚,黑黝黝的如木炭般,或是木骨都束國的黑色人種,不慎落海。但饑餓難耐的劉過海,救起那黑人後,腦子裡卻鬨然一片,像是有許多的聲音在吵雜爭辯。只見劉過海眼中含淚,似猶豫不決。最後卻是突然拿起手中的匕首,割向那奄奄一息的黑人。見著鮮血噴出,劉過海竟如害怕浪費糧食般,即俯身去舔吮。繼之,竟又以手中的匕首,將那黑人給開腸剖肚,血淋淋的生吃其肉。 為了自己能活下去,於是劉過海,不只有如宰殺牲口般的殺了人;而且還吃了人。但人畢竟是有良知的。殺了人還吃了人,這讓劉過海痛苦不堪,淚流滿面。悲傷的躺於杉板小船上,一時劉過海悔恨交加,卻又疲倦的昏昏睡去。

痛苦悔恨的夢中,形成了恐怖的夢魘。牛頭馬面出現在夢魘中,各拿腳鐐手銬。鬼使神差雷電閃爍下,怒目而來。汪洋滄溟起迷霧,渺渺茫茫一條黃泉路,直通冥府閻羅殿。劉過海驚恐萬分,拔腿想逃,一雙腿卻如陷泥沼,想動也動不了。天網恢恢,眾目睽睽,處暗室中亦天羅地網密佈,任凡人所做所為,如何能欺瞞得了神明。因為神明就住居在每個人心中的良知。『大慈大悲觀世音菩薩,救苦救南媽祖娘娘。上帝公,土地公。阿爸阿母啊。救救我啊。原諒我啊。我阿海,殺了人還吃了人,這是萬不得已啊。不然我會餓死渴死在海上啊。那我就沒辦法回家了。嗚嗚嗚~~我想回家啊~~我想回家啊...』嗚嗚咽咽的嘶吼著,劉過海但說到想回家,不禁哭了出來。但置身天地無光的黑暗中,劉過海卻依然如陷泥沼,渾身動彈不得。隱約,耳畔嗡然有聲,似有人說:『劉過海。你犯下的罪,縱瞞得了世人,卻瞞不了神明。是非對錯,善惡終有報,你就在這裡等著閻羅王審判吧...』

「閻羅王!」驟聽這三個字,劉過海頓是嚇得魂非魄散,三魂七魄,幾都要出竅。暗想─「莫非此時,我已在陰曹地府!」夢魘如陷泥沼,惶然無助,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意識迷離似睡似醒,恰如孤魂野鬼飄蕩無涯苦海。因找不到歸鄉路,而不知何去何從。
暗無天日的空間,耳畔忽聽得「嗶」一聲。劉過海嚇了一跳,一時飛散的魂魄,彷彿才漸漸復歸於身。
「嗶!」黑暗之中,這奇怪的短促聲響後,劉過海發現自己的眼前,似也開始透入了一絲光線。猶如夢魘甦醒,劉過海終得慢慢睜開自己的眼睛,向外張望。卻見眼前─「視線由矇矓而漸清晰,我看見了一扇滿佈蛛網與灰塵的窗戶。窗戶外似有奇形怪狀的鐵欄杆圍住。窗戶內隨風而飄的的窗簾襤褸破舊有如一快破布。舉目蒼涼與悲傷,但見窗邊灰白的牆處處結滿蜘蛛網,滿地厚厚的灰塵。暗澹斗室垃圾與雜物堆積,其餘儼然家徒四壁。...有道是,此地若非陰曹地府,何處是陰曹地府!」

「難道我真的已身在陰曹地府?被拘於此,等待閻羅王的提審嗎?」腦子裡驚恐的想及此,陡見一個巨大的身影,恍若烏雲遮日般走至。但見其俯身盤腿,一屁股,就坐到了劉過海的面前。且二人的距離相當的近,那巨大的身影一個向前傾身,一張大臉幾要貼到劉過海的臉上。「閻羅王出現了。這就是十八層地獄的閻羅王嗎?」面對閻王,劉過直是驚恐已極,想逃,卻是身體同樣動彈不得。卻見那閻王兩眼直瞪,久久不發一語。忽而雙眉蹙了蹙,神情似頗為苦悶。嘆了口氣,說:『幹!要再怎麼寫下去?劉過海飄流在海上,先是救了一個木骨都束國的黑人,卻又殺了那個黑人。還吃了他的肉。下筆下得這麼重,還真讓我都不知道怎麼寫了...』

「啊!果然是閻王爺啊。我都還沒開口說話。他就知道我叫劉過海。而且連我飄流在海上,殺了人吃了人肉,他都知道。原本我還以為滄溟汪洋,只要我不說就沒人會知道。果然天網恢恢,什麼都瞞不過閻王爺...」這下,劉過海可確定眼前之人,果然就是閻王。只不過眼前的閻王,與劉過海想像中的閻王,模樣似差很多。只見這閻王─「頭上沒戴冠帽,既無束髮,也無挽髻。因為他的頭髮很短。半白的頭髮,就像一叢荒穢的雜草般,任其在頭頂東倒西歪。看起來,約莫四五十歲的年紀。身上亦未穿玉皇大帝賜的錦繡袍服,反是一身破舊襤褸,又渾身髒兮兮;有若乞食廟前的乞丐。雖說兩眼直瞪,卻是兩眼空洞無神,一付無精打采;應是落魄潦倒之徒,才有的窮酸樣。嘴上參差幾根毛,下巴也只有邋遢的鬍渣,不但全然無威嚴,反露老而無用的下世光景...」面對眼前的閻王,劉過海的心中,著實又充滿了疑惑。卻見那閻王,苦悶思索間,伸出雙手十指,猶似以指頭在敲敲打打什麼。

怪事出現了,當閻王十指敲敲打打間,竟有一行字宛如憑空出現,神奇的,出現在劉過海的眼前。「劉過海就在電腦裡面,形之於文字之間。但他終於發現,原來他是顏程泉。是顏程泉的意識投注於劉過海的身上,也可以說是靈魂附身。因為靈魂附身太久,又殺了人還吃了人肉。使得人性與良知被蒙蔽。心理學的說法,說這是選擇性遺忘痛苦的記憶,為了逃避,使其喪失記憶。於是顏程泉否認自己是顏程泉,以為自己是劉過海。不過現在,他終於發現,他就是顏程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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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仔轄‧鰲峰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