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神的兒子重現在西嶼的上加部落

西元1434,明宣德九年。西洋邊陲的麻林國,蠻荒的西嶼上加部落。時光苒荏又過了一年。這一年來,流落際天級地汪洋的劉過海,飄流到西嶼的上加部落,日子倒也過得「自自冉冉(註:自自冉冉,乃台灣特有成語。筆者也不太明其意。有人說應是自自由由的誤寫。但因總統府西元2016年的春聯,寫的是"自自冉冉,歡喜新春"。且不容百姓質疑誤寫,應拗自自冉冉就是自自冉冉。教育部揣摩上意,認為上位者,說出的話即為聖旨,不可能有錯。即將其編入辭典,以教育國民。木已成舟,筆者至好揣摩其意。自自冉冉,當是指一個人的腳下虛浮,有種魂不附體,腦袋不清,好像快要飛起來的感覺。類似渾渾噩噩一詞。)」總之,在西嶼的上加部落,與黑番過了一年自自冉冉的日子後。最後劉過海,卻還是將他的杉板船又推入了海中,拿起槳來,獨自又划向了滄溟汪洋。

西嶼蠻荒部落的經歷,對劉過海而言,若說是場幻夢,那必定是場恐怖的夢魘。這場夢魘,起自一年前,劉過海飄盪汪洋,幾至喪命海上。虧得媽祖保佑,幸運飄流到了西嶼的海邊,並得當地的黑番發現,這才得救。且在黑番所居的上加部落中,劉過海更遇到了寶船隊中,二三十個故鄉船兵。正是劉福等人,因其海船遭遇暴風,觸礁傾覆。而這二三十船兵,亦幸運飄流到西嶼,獲得當地黑番的救助。這才得以倖存。既是在際天級地的西洋邊陲,難得萬里他鄉遇故人。且隻身划著杉板船入汪洋,渺渺茫茫如入幽冥,無疑是自尋死路。但劉過海經歷了九死一生,好不容易幸運獲救,卻何以要離開西嶼的上加部落,再入汪洋?

「道不行,乘槎浮於海!」明知一入滄溟汪洋,波濤無盡,生死難料。而這或許這就是劉過海,泛一葉扁舟於滄海的心情。亦是其寧願面對自己的生死未卜,或寧願隻身死於海上,卻也不願意留在西嶼的原因。尤其是這一年來,上加部落的酋長,於一場部落的爭戰中,不幸身亡。於是娶了酋長二個女兒的劉福,順理成章,即取代其地位,成為了上加部落的酋長。此後在西嶼蠻荒之地,這種「道不行」的感慨,更是在劉過海的心中,與日俱增。最後更促使劉過海,心懷寧隻身死於海上的悲壯,獨自划船出海。

劉福乃是劉過海的堂兄。俗話說「一人得道,雞犬昇天」。劉福既當了部落的酋長,照理說劉過海做為劉福的堂弟,多少當也該受到些庇蔭。就算沒能像劉福那樣,一次娶兩個黑番當老婆,在這蠻荒之地,享盡齊人之福。但吃喝飽食,當也不是問題。常言又說「好死不如歹活」。但好歹可以在上加部落,吃飽喝足的劉過海,何以寧願悲壯的,獨自出海。卻也不願留在西嶼的黑番部落?這話,或得又從劉福征戰西嶼各部落,逐漸將鄰近的「嬲部落」「嫐部落」「男男部落」「奻部落」「相幹部落」...都收伏之後說起。

「權力使人傲慢」「絕對的權力使人絕對的腐化」這兩句話,用來形容劉福是再適切不過。自從征服了西嶼的鄰近部落後,原本弱小飽受欺凌的上加部落,搖身一變,成了西嶼最強大的部落。而身為上加部落酋長的劉福,自此更有如一個統治土皇帝般,睥睨西嶼的蠻荒部落。舉凡讀過中國歷史的,當都知道,一個權傾天下的皇帝,通常都自稱是天子。意即自己是上天的兒子,是承天之命來統治天下。所以天下之人,皆不能違抗天子之意。那怕是一個皇帝,德性不佳,胡作非為。而凡天下之民,亦皆得順從天子的胡作非為,不可違逆。雖說劉福並不識字,也沒讀過什麼歷史。但大明國的開國皇帝,「臭頭仔洪武君」的故事,可說傳遍街頭巷尾,童叟皆知。大家都說臭頭仔洪武君,因為是真命天子,所以從小就有一張煌帝嘴。那怕一群頑劣的小孩,沒有屠刀可偷殺牛來吃。但只要臭頭仔洪武君,折一根干草,說那是一把殺牛的屠刀。果真他手中的干草,即真的變成可以殺牛的屠刀,也真的把牛殺來吃。

「臭頭仔洪武君,干草殺牛!」這樣的故事,劉福自也是自小就聽說過無數次。由此劉福對於真命天子之說,自也從小,就心生響往不已。還常與鄉里的小孩,一起玩臭頭仔洪武君,用一根干草殺牛的遊戲。當然兒戲中,都是由劉福,扮演臭頭仔洪武君的角色。但用他那一張皇帝嘴,喊水會結凍,一開口要人生便生,要人死便死。無奈的是,劉福長大後,並沒有真的有皇帝命。反是出海謀生,卻投靠到陳祖義的麾下。最後在舊港,淪落為一個海賊。但劉福在陳祖義的麾下當海賊,也不是沒有收獲。至少,關於陳祖義總是自稱,自己是「媽祖唯一的兒子」,並以「媽祖聖子」之名,號令盜夥。使得四五千盜夥,對陳祖義無不敬畏有加,對其說的話,更莫敢違抗。而這一切,自也都看在劉福的眼裡。「當神的兒子真好啊。就算滿嘴胡說八道,人家也會把你當真理。好威風啊。甚至人家都還心甘情願,為你去死。唉呀!什麼時候我也才能當上神的兒子啊?」雖說劉福只是個駑鈍之人。但當年,自從見識過陳祖義的威風後,這樣的念頭,即無時不在其腦子裡盤繞。

風水輪流轉,自古皇帝輪流當。而當神的兒子,自也人人有機會。大概劉福自己也料想不到,年過五十之後,這當神的兒子的機會,竟也真就落到了他的頭上。只因第七次隨寶船隊下西洋,在木骨都束國海域,身為百夫長的劉福,一個粗心大意,讓他的大船在暴風雨中,不慎迷航;進而觸礁傾覆。幾百船兵無不因此落海而死,但劉福與二三十船兵,卻幸運的飄流上岸,被西嶼當地的黑番所救。正是因禍得福。來到西嶼的黑番部落後,不過二三年時間。因黑番部落「陽物大這為雄」。而劉福的跨下之物,因曾在暹邏國入珠二十顆,使其雄起之時有如一根狼牙棒。實非木骨都束國的黑番男人所能比。且劉福入二十顆珠的陽物,有的還是嵌有沙粒的金珠,使其走起路來,還會發出玎玎響聲。眾黑番望之,無不個個汗顏,畏之如神明。於是劉福居然就成了黑番部落的酋長。儘管劉福所在的上加部落,就算加上二三十唐人船兵,也不及百人。然而,上加部落在唐人的相助之下,儼然已成西嶼的最強部落。而劉福做為上加部落的酋長,自也有如西嶼草原上,最凶猛的一頭雄獅。只要劉福張口一吼,西嶼草原,百獸無不膽顫心驚,為之臣服。

『信我的有福了。我劉福,是日神與雨神,唯一個兒子。看啊!我的老二長得像一串葡萄,走路還會發出"玎玎玎玎"的聲響。這就是神的兒子的証明。只要你們信我,聽我的話。那日神跟雨神就會保佑你們,讓你們一整年都風和日麗。但假如你們違抗我,那日神跟雨神就會發怒。日神將會讓大地燃燒,一整年的酷熱,把你們都燒死。再來是雨神將會降下大雨,把草原淹沒成海,把你們都淹死。所以你們得恐懼於我,敬畏於我。因為我是神的兒子,是神派我來到西嶼,統治你們的...』恰如當年的陳祖義附身般,成了上加部落酋長的劉福,亦開始學著像陳祖義般講話,並稱自己是神唯一的兒子。只不過西嶼的黑番,並不信奉媽祖,更不知媽祖為何物。而是敬畏帶來半年乾季的日神,與帶來半年雨季的雨神。因此劉福亦知道變通,並非稱自己是「媽祖唯一的兒子」。而是自稱自己是「日神」與「雨神」,唯一的兒子」。

日神與雨神,就西嶼的黑番信仰而言,其實兩個神都是男的;或稱公的。但兩個公的神,怎會共有一個唯一的兒子─劉福。就唐人而言,這樣的說法,未免太過荒唐與謬誤。但西嶼的黑番部落,其風土民情,婚配習性,原本與唐人不同。且原始野蠻的部落,原本也無太多的文明禮教的束縛。譬若「男男部落」整個部落都是男人與男人婚配。又譬若「嬲部落」「嫐部落」原本就是慣於多P雜交,更無家庭觀念。一大群男女雜加後,生出來的兒子也不知是誰的種,也只好共有。再別說「相幹部落」,舉凡人與獸,皆只分公與母。無論人與獸,更只要公母皆能交配。既是黑番部落,風土民情如此。想當然耳,其信仰的神,當也是如此,慣於多P雜交與男男男婚配。所以兩個公的神,會共同擁有一個唯一的兒子劉福,就西嶼的黑番而言。這也就不足為奇。總之,黑番部落的種種奇異風俗,無論人獸,想交配就交配,對劉福而言,正也是投其所好。正是劉福本身,原本也就是個大頭管不了小頭,慾望勃發就管不了文明禮教之人。因此,劉福自稱是神的兒子以後,即將「嬲部落」「嫐部落」「男男部落」「奻部落」「相幹部落」。舉凡其所喜所好的風俗,皆引進上加部落。稱之為上加部落的「性解放運動」。

『信我劉福的有福了。我不止是神的兒子,我已經是真神。天生萬物以養人,天生慾望以爽人。相幹,這是神給人的恩賜,所以人應該盡量的爽。只要有慾望,人就不該節制,不該壓抑。無論男女,想幹就應該盡量的幹。想吃就應該盡量的吃。想殺就應該盡量的殺。想吃人肉也應該盡量的吃人肉。總之,慾望是天生自然的,是神賜給人的。假如人節制壓抑慾望,那就是對神的不敬。那就會讓神憤怒,被神降下災禍懲罰。所以你們要傾盡全力,用最大限度的力量,讓神唯一的兒子爽。爽就好啦,爽就好啦,大家爽就好啦...』整個西嶼蠻荒之地,就在劉福以神的兒子之名,統治下。不及一年,整個西嶼的黑番部落,忒真是無不慾望勃發,淫慾橫流。且見那廣漠草原上與部落間─
「發情的麒麟騎上了大象的背,發情的大象騎上了斑馬的背,發情的斑馬騎上了人的背。公的獅子發情騎上了公的獅子,母的水牛發情騎上了母的鈴羊。男的黑番插男的黑番插男的黑番再插母的黑番串成一串。乳浪臀波大鍋炒男男女女女女男男見縫插屌。連得部落鄰近的樹樹幹都被戳滿一個一個洞。吃銅吃鐵一張嘴如無底深壑拼命吃。酒水四溢大塊吃肉好不滿足,酒後亂性就拿刀互桶。架在篝火上烤的看似一整隻的鈴羊,細看下卻是在串烤人肉。」...

「爽就好啦!爽就好啦!爽就好啦...」且聽那吶喊之聲,歌頌劉福。果真好不一幅「天生萬物以養人」「天生慾望以爽人」使得整個西嶼慾望橫流,充滿性解放的天國景象。...xxx


西嶼的外海海域。駕一葉扁舟盪於汪洋的劉過海,划著手中的船槳,終於漸漸遠離了西嶼部落。只因這一年來,在西嶼的蠻荒部落所見,著實讓劉過海倍感人性沉淪的恐懼。儘管劉過海依稀記得,每次下西洋之前,主帥三寶太監總會對官兵耳提面命,說是─「...海外各國皆有各國的風俗與信仰,不同於我中國。所以我中國人至番國,需得尊重各番國的風俗民情。萬不能以我中國為天朝上國,即鄙視番國風俗。更不能以我中國為禮儀之邦,即以我中國的禮儀為普世價值,並強要番國從於我中國禮儀...」

「尊重番國的不同風俗」話是這麼說,劉過海也不是沒把鄭和的話,聽在耳裡。實話說,番國奇異的風俗,劉過海七下西洋,到過幾十國,也不是沒見識過。譬若:占城國的屍頭蠻,頭身會分離找人報復。及鱷魚潭,以鱷魚吃人,來審判人是否有罪。又或是滿者伯夷國,以不刺頭的短刀將人刺死,只要逃過三天便能無罪。甚是暹邏國,男子卻做女子裝扮的男娘。乃至妻子與唐人通姦,做丈夫的不但不生氣,反覺臉上有光。凡此種種番國風俗,確實都曾讓劉過海,感到驚異。但番國風俗終是番國風俗,縱是驚異,劉過海卻也尚能對其尊重。唯讓劉過海更無法忍受的,卻是他的堂兄─劉福。

「劉福這廝,真是狗改不了吃屎。二十幾年前,三寶太監在舊港勦滅了海盜頭子陳祖義。收伏了四千多盜夥。當年鄭大人念在媽祖慈悲為懷,認為盜夥多因為了謀生,下海為盜,皆有教化可能。所以將盜夥充軍,整編入船隊。沒想到這劉福,從海賊變成官兵後,並未悔改前非。反而一日得勢,即故態復萌。在這西嶼的蠻荒部落當了酋長後,竟是做威做福起來。甚還假借神佛之名,鼓惑人心,成了另一個陳祖義。唉呀!恨不得當年鄭大人,直接砍了他的頭,也免留下這禍害,為禍蒼生啊...」杉板船沿著海岸而划,但見陸地上一片蓊鬱,但想及劉福在西嶼的所做所為,劉過海就不禁搖頭嘆息。一槳一槳的划著水,遠離了西嶼後,劉過海卻也不敢離海岸太遠。就怕離海岸太遠,又迷失於汪洋,那再想活命可就渺茫。且劉過海心想,既距海岸邊不遠,只要他一直划船。遲早有一日,應能見到木骨都束國的港口。而木骨都束國,既有港口,一定泊有海船,屆時一定不難發現。為只為能返回唐山。畢竟劉過海是一個讀書人,自小熟習四書五經,更響往古之聖賢之道。因此再怎麼,劉過海也無法像劉福那樣,留在這際天級地的蠻荒廝混。甚至還當起了黑番部落的土皇帝,荒淫無度,胡作非為。

「唉!我想回唐山啊。唐山雖說遭逢亂世,百姓饑荒或戰亂,偶也有人吃人的情形。乃至苛政猛於虎,官僚橫征暴斂,盤剝百姓。或是綱常墮廢,國家肉腐生蟲,朝野淫風盛行,舉國一片吃喝嫖賭。但至少,太平治世之時,唐山總是崇尚聖賢之道。知道"克己復禮,為仁"乃是正道。更有四維八德的綱常,能讓人明辨何為君子之道,何為小人之道。且亂世過了,總有治世。不像置身蠻荒之地,嬲嫐男男女女相幹,亂成一片。實是讓人無所適從啊...」事實上,也不止是劉過海想離開這西洋邊陲的蠻荒之地。除了劉福以外,飄流到西嶼的二三十船兵,大概所有的船兵,有都渴望能回唐山。 然杉板船只有一艘。且出了海即九死一生,生機渺茫。所以個個船兵,知道劉過海想出海,去找木骨都束國的港口,無不勸其好死不如歹活,不要自尋死路。只不過在西嶼的蠻荒部落,劉過海實是一日再也待不下去。又或者說,劉過海是寧死在海上,也不願茍活於劉福當土皇帝的部落。眾流落蠻荒的船兵,見劉過海執意出海,最後也只有祈求媽祖保佑。但盼劉過海能得神助,果真找到木骨都束國的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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