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世紀的 福佬海商

 

作者:-- 翁佳音--

 

 

一)前言:李旦與顏思齊

十七世紀橫行於東及南中國海的「海盜」鄭氏家族,其「開基祖」鄭芝龍在興起之前,曾經投靠過一位著名的海盜或海商頭目,該頭目在漢籍文獻中,一說是「東洋甲螺」顏思齊,一說是李旦。日本學者岩生成一先生在研究西文文獻的「Captain

China」時,比對過中外文獻,指出此人是李旦,從而中西史料結合,一位多采多姿的十七世紀「跨國」貿易商人傳記於焉誕生。不過,岩生先生卻拖了一個尾巴,他進一步推測顏思齊與李旦應該是同一個人。他的尾巴觀點長期以來被不少學者所接受,直到最近,依然有人深信不疑,並說「李習」、「李旭」亦屬同一人。但另一方面,仍有人深入檢索漢籍史料,以及從李

、顏兩人死亡地點、籍貫有異等等角度,主張顏思齊確有其人。李旦是泉州人李旦,顏思齊是漳州海澄人顏思齊,兩人不可混同。

後者的論點,我相當支持。因為不只是當時的漢籍史料有顏思齊其人其事,荷蘭檔案中也有類似的資料(見下文第五節);進一步,兩人不同籍貫的事實背後,也埋藏著令研究漢人社會組織的學者很想一探究竟的題目。本文一開頭就舉這個看似非重大問題卻含有令研究者想一窺底蘊的例子,旨在重複提出吾人研究十六、七世紀的漢人海洋史時,中外文獻的再深入相互比對,以及仔細區分海盜或海商群傳統社會組織中之「籍貫」或「地緣」、「方言群」的研究作業,似乎仍然值得再重視。從這個角度出發,或許會有新發現。我認為明嘉靖朝以來的海盜及海商,在漢人海洋史的研究中可謂是老問題了,傑出的研究成果已多,要有所突破另立新論,殊非易事。所以,本文嘗試採取仔細區分「地緣

= 籍貫」的老觀點,配合中外文獻的比對、考證,看看可不可以整理出個新說來。

 

另一方面,我個人認為,近幾年來對於海洋史的研究,似乎有一些值得進一步採用的新視野。此即曹永和、包樂史(L. Blussé

)與濱下武志諸先生近年來所主張的:自十六世紀以來,西方勢力進入亞洲海域的前後,亞洲原本已存在著自己的交易網絡,諸如漢人海商的「東洋、西洋」航路與交易圈等。西方人東來後,必須面臨這個脈絡進行嘗試錯誤的調適。更重要的是,他們也提出不以國家為單位而以地域交易圈的觀點來探討帆船貿易時代的亞洲史,以及主張重視探討貿易貨品數量統計之外的交易體系與人、物交流事實。所以,本文也很想嘗試配合這個新角度來重看十七世紀的歷史。

 

再者,上舉的包樂史先生,他將近二十年來一直在運用荷蘭檔案,探討東西世界接觸時漢人海商的仲介者角色,主張這些仲介者在荷蘭人對中國策略的改變過程中,佔了重要的地位。他的研究,除已表現出歐美「歐洲擴張史」(European

Expansion)學界的「脫歐中心觀」外,他的論著結合中外史料,也挖掘了一些漢人海洋史上的有趣史實。不過,在我從上述的出發角度研究過程中,我發現他所重建的有些史實,特別是有關漢人海商的歷史實證方面,必須再加以修正,而且經考訂修正後,十七世紀的漢人海洋史會更具有意義。這是本文撰寫的另一個重要目的。

 

本文最後的目的,仍然是想瞭解漢人海洋史研究上比較不被系統性探討的籍貫問題:自近世初期以來,漢人往海外活動過程中,籍貫、方言群的社會組織屬性是否明顯地表現出來?歐洲人,尤其是荷蘭人東來之後,是否影響到這種籍貫

=

方言群分佈的重編?鄭氏家族的興起,背後有無方言群勢力興衰交替的問題?凡此種種,能否解釋十六、七世紀以來臺灣與東南亞漢人社會的成立與變遷?底下,是我個人的一個初步探討與回答。

 

二)十六世紀的海盜與海商

明朝立國以來,著重大陸經濟而輕視海外貿易的「海禁」國策,導致歷來以海洋交易為主要生計的沿海省分臣民屢屢犯禁,因而有明中葉至清初長達百餘年間史不絕書的所謂「倭寇」、「海盜」之亂。研究者大都不否認,「海盜」與「海商」終竟是一體兩面,因此,甚至有學者造了一個有意思的辯證性名詞:「海寇商人」。本文所指涉的「海商」,不妨可說是「海寇商人」的縮寫。


那麼,這些因朝廷政策而分分合合、四處流竄的「海寇商人」或海商,是怎麼樣集結在一起的?研究傳統漢人社會組織的學者,大抵認為傳統的漢人社會組織,主要是地緣 = 籍貫

= 鄉黨 = 方言群,以及血緣 =

宗族(包括擬似宗族)兩大範疇。十六世紀以來海商集團的組成原理,從不完整的史料來看,地緣性的關係不能不說是相當明顯。例如,研究者曾就明末清初私人海上貿易集團的形成,粗略分為(一)許棟兄弟、王直、徐海等江浙皖海商;(二)洪迪珍、張璉、吳平、曾一本、林道乾與林鳳的閩廣海商;(三)鄭(芝龍)氏南安安平海商等三個大集團。另外,當時旅居長崎的漢族商人社會分類,據研究者指出,就有三江幫、福建幫、廣東幫之分別。

然而,或許是由於史料的限制,研究者在面對十六世紀以來的「海盜」、「海商」之籍貫時,往往語焉不詳地用「閩、粵」或者「江、浙」等語。稍微細心的研究者,或許會指出漳、泉閩南人(福佬人)海盜。不過,縱然是福佬人,本身也有漳州與泉州兩府之別,甚至是同一府之內,方言也不見得一致。而且,後來海外的華人移民社會,也多不是以府縣為組織單位來做你我的區別。在傳統時代,籍貫、鄉黨或是方言的差異,往往是敵我的辨識標準。因此,表面看起來有合縱連橫趨勢的各股海盜,如果深入探討,吾人依然可窺見主要各股海盜有籍貫、鄉黨等背後的社會利害關係。以本文第七節所述的福建三邑幫之鄭芝龍,他雖然也是福佬人,然而「芝龍泉人,故侵漳而不侵泉。漳人議剿,泉人議撫,兩郡異議紛然」,福佬人本身也有鄉黨的利害衝突關係。

 

我在前言說,用區分籍貫的老觀點來研究十六世紀以來的各股勢力海商與海寇,可能會有新觀點的出現,主要是指吾人若撥開明朝官方政策的演變與「官兵捉強盜」的和戰簾幕,應該可以看出各籍貫的海商團體勢力興衰與交替過程。本文就以十六世紀以來,特別是十七世紀初期的福佬海商為例,證明我的看法是有所根據的。同時,也必須再聲明的是:本文所說的「福佬」,是指福建的閩南人,福州籍的閩北福建人是不包括在內的。


首先,從文獻及歷來的研究成果,吾人很明顯可看出:十六世紀中葉浙海一帶著名的「嘉靖倭寇之亂」,其起源據文獻記載,是「浙海私商始自福建鄧獠」,亦即從一五二○年代末,鄧獠結合新安商人許氏兄弟,誘使葡萄牙人到寧波進行朝貢體制外的走私貿易揭開序幕。其後又有金子老、李光頭等人的加入。官方文獻所謂的福建「鄧獠」,光看字面望文生義,似乎此人是「青面獠牙」,其實從福佬話尊稱他人的通俗用法來看,不帶官方偏見就應寫成「鄧佬(ló

)」,他是福佬人出身。研究者指出,舟山群島走私貿易的發達,是以漳州龍溪地方為主的福建人所帶動,則出首帶動的鄧獠應是漳州係的福佬人,其他各股的所謂福建海盜亦然,諸如一五四八(嘉靖二十七)年的漳州海寇阮其實(寶),六二年賊首洪獠(洪迪珍、洪澤珍)、林獠、郭獠、魏獠等。

 

有意思的是,在漳州係的福佬人海盜、海商橫行而受官方追捕之後,有一段期間便由廣東方面(正確地說,是潮州、饒平方面)的海盜交替上場。但到了十七世紀初期,海盜活動的訊息中,有「(一六一九年)福建漳州奸民李新,憯.號弘武老及海寇袁八老等,率其黨千餘人流劫焚燬,勢甚猖獗」。袁八老,即袁進,泉州同安人,因排行第八,故綽號「八老」。在這個訊息裡,我們可以看到福佬人的漳州系與泉州的同安系海盜或海商結合在一起。這種現象,如後文所述,一直維持到鄭芝龍勢力崛起之前後。

也在這裡必須附帶一論的,就是吾人所引用的文獻,儘管大都只有僅提到海盜與海商頭目的籍貫,很少記載其集團成員的出身。不過,我們相信,從傳統的社會組織原理來推斷,海商或海盜集團的領袖與附從分子,很少會有不同籍貫的情況發生


三)九龍江(Chincheo)流域的福佬海商

造成以漳州,以及後來包括同安為主的海商之所以興起,乃是到了十六世紀之初,廣洲港在一五二二年以後因明、葡之間的衝突,海禁十分嚴格,外商不得入港交易;同時泉州港則因為晉江的堆積,港口轉南,以月港與廈門為主,因此,中外商船皆往「漳州府海面地方」,私自駐紮,廣東方面之市井蕭然。就在同時,固然晉江稍南的安海港的走私貿易也活躍起來,但此時前後的漳州月港已更突破禁令,成為民間海上貿易走私中心。


十六世紀二○年代初,葡萄牙人進入中國廣東海域後,廣東商人為交易對象自不在話下。然而當明、葡衝突之前後,大多數的葡萄牙人就前往Chincheo(即前述的漳州府海面地方),或接受福佬商人的獻策,同行前往寧波。當時,在明朝這邊的資料提到:嘉靖二十六(一五四七)年,「有佛朗機船載貨泊浯嶼,漳泉賈人往貿易焉」。


走筆至此,我想重提一個非常有意思的歷史老問題。如上所述,葡萄牙人北上停泊的區域,就在漳州河,即九龍江河口一帶及附近的島嶼,如按照當地的漳州腔或泉州同安腔來標記,應為「Chiang-chiu」或「Chiong-chiu」。為何葡萄牙人會記音成「Chincheo」?這種記音導致後來有一段時間讓研究者混淆不清,只好採取折衷態度,認為此字泛指漳州與泉州或指福建省,甚至以為它是專指泉州。其實,如果依我所主張的從仔細區分籍貫、方言角度來看,這個老問題是可以再這樣解釋的:即葡萄牙人當時是到九龍江而不包括晉江河口一帶停泊,而前來與他們貿易的漢商,「漳、泉賈人」中的「泉」籍,也包括晉江與安海一帶的泉商。這一地帶的人,往往把「漳州」唸成「Cheng-chiuChing-chiu」,於是葡萄牙人就記成Chincheo了。

 

但我們也不要忘記,葡萄牙人在漳州府海面所遇到的福佬商人,照道理說應該是以緊鄰的漳州籍人士為主。事實上,葡萄牙文獻關於漳州的記音,就目前所知,最先出現的是「Camcheo」,這就表明了葡萄牙人首先遇到的是漳州人。至於荷蘭的文獻,最初也記成Chincheo,若我們考慮到荷蘭人一開始是利用曾在葡萄牙工作的J.

vanLinschoten之航海資料來認識中國,自無疑義。但無論如何,一六○四年韋麻郎的航海誌中,標記他所到達的地方為Sancheo;一六二二年Bontekoe到漳州時,其記錄是Sammitju,這兩者的發音都接近漳州腔的「Chiang-chiu」。而且,自一六三○年之後,荷蘭文獻中對於中國沿海地名的標音與位置更為精確,漳州標記為ChancheuSancheo等,泉州為ChunchieuChoncheeu等,而九龍江(漳州河)河口一帶,往往標記成Chincheo

 

我之所以插進上面一段老問題新解釋,不外在於利用西文文獻,來重新證明葡萄牙人,以及後來的荷蘭人來到中國海域之後,首先接觸重要的福佬商人,且日後影響其對中國政策的,是漳州九龍江下游流域方面的人士。我這樣證明與強調,並非毫無意義。雖然同是福佬人,仍有漳、泉之別。就是泉州人本身,也有安溪、同安、三邑(晉江、南安、惠安)之分。在明代,同安、廈門(中左)雖然被編入泉州府,但他們無論從方言、風俗習慣都與泉州府中心的三邑有所分別,反而比較接近漳州海澄,歷史上同安應原屬漳州。在漳州九龍江口一帶,「中左所(即廈門)為同安、海澄門戶」,由此可見有一個漳州口岸與腹地的交易圈,以廈門為中心,泉州的同安與漳州龍溪海澄在同一圈內,稍北的晉江流域之三邑則屬於另一個圈圈,雙方有競和的緊張關係。有了這個前提認識,我們不只可以解釋前述的泉州同安與漳州海盜結合的現象,也可以解釋底下即將敘述的,十六世紀與十七世紀初期,在月港(即海澄)成為私商貿易中心的時期,東西洋航路上的港口都市,大抵以此九龍江口流域出身的福佬商為主。進一步也可以看到,在荷蘭人東來後,以鄭芝龍為首的三邑幫因緣際會而興起。

 

一六二四年之前,顯然漳泉的商人比較願意到馬尼拉,因為地近,風險小利益大。雖然在今天,菲律賓的華僑以泉州晉江縣出身佔大多數,但在十六、七世紀,據《海澄縣志》所載,呂宋一地以海澄人佔絕大多數。明人高克正在〈折呂宋採金議〉謂:「澄民習夷,什家而七」。至於菲律賓以外的東南亞,據研究指出,當時有不少漳州人的船隻運貨到萬丹、今雅加達等地交易;領導者以漳州、廈門等地人士為主。同時代的官方文獻也透露出這樣的信息,例如,約一五四八年,巡撫朱紈〈奏請增設縣治以安地方事〉,有云:

漳州府龍溪縣月港地方,距府城四十里,負山忱.海。民居數萬家,方物之珍,家子.戶寺.,而東連日本,西連星.球,南通佛郎;彭亨諸國。其民無不曳繡躡珠者,概閩南一大都會也。其俗強狼而野,故居則尚鬥,出則喜劫,如佛郎機、日本諸夷。阮其寶(sic

!)、李大用諸賊首,茍可以利用,則窩於其家而縱之,妻子不恥焉,此何等俗也......

 

一五九二年左右,福建巡撫許孚遠〈請疏通海禁〉,亦提到:

同安、海澄、龍溪、漳浦、詔安等處姦徒,每年於四、五月間,告給文引,駕使鳥船,稱往福寧載鐵;北港捕魚及販雞籠、淡水者,往往私裝鉛、硝等貨潛去倭國。

 

如果再參照明人張燮《東西洋考》的記載,均在在證明了東西兩洋航路上漳州籍福佬人佔優勢的事實。而且,上引的第二段資料中,指出到了十六世紀末,那些走私的「奸徒」,是「同安、海澄、龍溪、漳浦、詔安」等處出身,顯然晉江流域一帶的海商勢力,尚不足引起官方的側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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