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自: 江仔翠中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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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八事件台灣1947年2月5月間發生的大規模流血事件,又稱為「二二八大屠殺」、「二二八事變」。二二八事件的導火線是1947年2月27日台北市的一件私煙查緝血案。此事件觸發2月28日台北大批市民的請願、示威罷工和罷市。同日,包圍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的請願市民遭駐署的衛兵攻擊,事件因此由請願轉變而為對抗公署的政治性運動,並觸發國民黨政府接收台灣後所累積的省籍、族群衝突。抗爭與衝突在數日內蔓延全台灣,最終導致國民黨軍隊鎮壓。此事件中,造成許多台灣平民傷亡;而死亡人數有少於一千人至萬餘人乃至十數萬人的概估。

二二八事件於戰後不到一年半之間發生,並非單一因素所能解釋。即使在事件發生地台灣,對二二八事件的原委也存在不同的認識。其中,由二二八事件受難家屬、官方與名學者支持組成的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指出,二二八事件發生主因是:當時統治台灣的執政者國民黨政府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治台政策不當及不講求改革之道、事件後擴大鎮壓、實施清鄉、逮捕槍決知識菁英和民眾,種種行為亦造成二二八事件影響長達數十年。該基金會同時指出,國民黨貪官污吏是二二八事件的真正元兇,而最終責任則會追究到蔣介石。而當時許多由中國來台觀察的人士的觀察也很類似。

前民進黨不分區立委林濁水則認為,當時國民黨接收台灣的官員統治水準在「全中國」算是最佳,根本原因是國民黨政府無能統治台灣[1];此外,也有國民黨內部派系鬥爭製造、加劇衝突之說[2]

二二八事件的發生當時與台灣獨立運動並無關係,不過仍為日後台灣獨立運動的興起的原因之一。

時代背景

政治

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日本帝國戰敗無條件投降,向美中等盟國移交戰爭中的佔領區。1945年8月15日,在中國大陸地區,中華民國政府派何應欽南京接受日軍總司令岡村寧次的降書;當時戰敗國日本由美國接管,另一方面在臺灣中華民國政府在盟軍太平洋司令麥克阿瑟的指示下於1945年10月25日台北市,接受日本投降並委任管理台灣陳儀被蔣介石指派為台灣省行政長官兼警備總司令,負責全台事務。

軍事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中國立刻陷入國共內戰1947年之後,由於國民政府財經政策失當、貪污問題日益加劇、東北戰略失算,在戰場上國民黨軍逐漸陷入被動,相較之下共產黨勢力則越來越龐大。

經濟

由於維持國共內戰的龐大軍需,以及光復初期國民黨官員的腐敗叢生,加上政府相關管制政策不當,通貨發行失控,兼以民生物資匱乏,造成惡性通貨膨脹。在中國大陸地區,中央銀行先後發行的法幣金圓券幾近崩潰。台灣地區情況較中國大陸狀況為好,但因當時於台灣的國民政府大量將島內物資運往中國大陸。導致比起日治時期,台灣的經濟民生混亂程度增加,使當時台灣人民多有怨言。

文化

因為經濟崩潰及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內部嚴重貪污問題,還有政府在官職與其他方面對大陸人和台灣當地人有不平等的對待,造成相當嚴重的社會問題,當時位居知識領導者的文化界和學生展開要求民主與經濟改革的活動。對此,陳儀為首的主政當局採取了『寬輿論(政治),緊經濟』的政策。一方面並未嚴格禁止批評時政的言論,但同時也未採納意見,另一方面則積極實施嚴格的經濟管控措施,壟斷了台灣與大陸貿易的經濟管道。

主要原因

 
戰後初期台灣銀行所發行的「台幣一百萬元」本票

戰後經濟問題

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美軍空襲台灣,重創台灣產業,導致戰後台灣農業產值只有1937年的49%,工業產值更不到33%。此外學校、商店、工廠、醫院、鐵路、發電廠等建設也受到戰火嚴重破壞,重建工作困難。加上日本政府停止台灣人儲蓄金歸還申請,債券成廢紙,造成金融物價秩序混亂。國民政府接收之後又大量印製鈔票,並將民生物資運往大陸以資助國共內戰,造成台灣嚴重的通貨膨脹。

此外,官方一方面將原屬日本人與殖民政府的財產,直接收為私有,並拆裝賣往中國大陸。另一方面,延續日本殖民政策,壟斷台灣的經濟(如:煙﹑酒﹑糖﹑樟腦等的專賣),並利用各種關係排擠民營公司。由於日治時期台灣人便視「煙酒專賣局」、「台灣製糖會社」等公司為日本殖民制度之表徵,因此產生「以前受日本人欺負,現在受中國人欺負」的感覺。二二八事件的導火線會發生在查緝私煙上,也與這些政策不無關係。

官員與國軍素質

當時接收台灣的政府官員有嚴重的官僚作風與貪污問題,接收台灣的軍隊則是軍紀敗壞。此等缺點與日治時期日本官員的高行政效率成為強烈對比。除此,接收台灣之外省籍公務員涉足不良場所、不守紀律也常為媒體所記載。至於軍紀方面,則時有強買勒借,乃至姦污婦女,動輒開槍傷人的行為。[3]

隔閡、誤解與不平等

日本政府直到1945年5月才實施義務兵役,而在這之前從1942年1月以降,日本政府實施志願兵役,雖然台灣人有權利不選擇參戰,卻出現踴躍投軍的現象,1943年自願提出申請人數更高達60萬以上,許多大陸人因此遷怒於台灣人。加上對戰前臺灣情勢的不理解,有一些台灣人被視為漢奸,並受到緝捕。為往後族群衝突種下隱憂。

除了台灣人與閩南人之外的大陸人有語言和日常習慣的隔閡,台灣人參與政治的權利也受到差別待遇,大都只許擔任低級官員。而政府官員與接收台灣的軍隊又有嚴重的官僚作風與貪污問題。


事件經過

導火線與台北的動亂

1947年2月27日,「台灣省專賣局台北分局」查緝員傅學通、葉得根、盛鐵夫、鍾延洲、趙子健、劉超群等六人及四名警察,在台北市的天馬茶房前,發現一名40歲並育有一子一女的婦人林江邁正在販賣私煙,查緝員沒收林婦所販賣的香煙及身上所有的錢財。而林婦表示家計困難而跪地求饒。但是查緝員一直堅持不讓步,使周圍民眾越聚越多,之後林江邁被查緝員以槍托公然擊傷頭部。民眾目睹此景後,因憤怒而將查緝員包圍,傅學通等人開槍示警,卻失手擊斃了市民陳文溪。激憤的群眾在當天晚上包圍警察局,要求懲兇,但由於警察局長官包庇下屬,民眾得不到滿意的答覆。

隔天2月28日,因為前一天的事件,台北市部分地區展開罷工、罷市,許多市民除了前往肇事查緝員所任職的專賣局分局抗議之外,還要求公賣局分局長歐陽正宅下臺負責。群眾抗議中,發生零星焚燒事件並造成一名警察死亡。之後抗議群眾集結於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門口請願示威,過程中公署衛兵對市民開槍並造成傷亡,使民眾情緒更為激昂。抗議民眾因此轉進公署附近的台北新公園(今二二八和平公園)繼續示威集結,並同時在位於新公園內的台灣廣播電台,廣播報導事件始末。至此,長期對中華民國政府不滿情緒,加上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處理不當,因而從3月1日起,終於爆發了全島性的反抗政府事件[4]

初期的政治交涉與武裝衝突

如果不把民眾暴動事件考慮進來的話[5],反抗大致上循著兩條同時發生的路線在進行︰一為「政治交涉路線」;另一為「武裝抗爭路線」[6]。一方面,台北與台灣各縣市的各級民意代表及社會名流,紛紛組成「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和行政長官陳儀展開協商談判,並對陳儀提出逮捕貪官污吏、廢止行政長官公署、實施省自治、在行政、司法、軍事各方面起用台灣人等要求[7]

另一方面,各地則出現民兵佔領警局或軍械庫,收繳槍械、組織民兵,並試圖以武力進行抗爭的嚐試,面對這些反抗行動,政府也以軍警開槍射擊回報。各地的反抗中,台灣共產黨前領袖謝雪紅在臺中以『推翻國民政府』作為號召,發動反抗的二七部隊最為有名[8],各地的反抗也以這支勢力維持最久。此外,較有規模的衝突還有嘉義水上機場與紅毛埤軍械庫的戰鬥、高雄駐軍與反抗勢力的衝突。台灣西部地區的衝突較為嚴重,東部地區則大都只有小騷動。

依照李筱峰的研究,二二八事件初期出現許多外省人遭到毆打的事件(事實上在戰後也發生日本人遭到台灣人傷害的事件、而引發台灣民意的不滿),但是在短期內就在台灣仕紳要求下幾近絕跡;而後有許多外省人被台灣人集中管理及保護。

高雄的軍事鎮壓

3月2日3月4日間,已經有來自台北與台南的人士進入高雄,並與當地警察憲兵發生武裝衝突。3月5日,高雄要塞司令彭孟緝開始對高雄市區展開砲轟與掃射,並在3月6日派遣軍隊攻擊高雄市政府高雄車站與高雄第一中學(今 高雄中學),除了平民以外,也有多位高雄市議員在這場攻擊行動中喪生,或是被逮捕後處死。這場軍事行動也是在國民政府從大陸派遣援軍到台灣以前的首次軍事鎮壓,並發生公開槍決犯人的事件。

國民政府派軍來台

陳儀表面上對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做了一些讓步,如解除臨時頒布的戒嚴令。但事實上陳儀在致蔣中正函中以『台灣民眾缺乏國家意識,易為排斥外省人的封建思想所惑、「有組織叛亂行為」、「獨立等叛國」、「對於奸黨亂徒須以武力消滅」、「有政治慾望之人士,高唱大台灣主義,冀達台人治台之目的。』為理由,暗中要求國民黨中央緊急派兵前來台灣鎮壓。3月8日,即使已有蔣渭川等人請求暫緩派兵,當時的國民政府主席蔣中正仍然在未查明實情狀況下派遣援軍(21師整編師)前往基隆,對各地的動亂展開徹底的鎮壓。這些政府派遣的軍隊高估各地的動亂程度,使得各地民兵面對國民政府的軍事行動迅速潰敗,連擁有警察武裝的臺中「二七部隊」也無法有效抵擋,只能撤退至中部山脈入口南投縣埔里鄉並自行解散。到了3月17日,國民政府便派遣國防部長白崇禧來台宣撫,宣告軍事行動暫告一段落。

清鄉、掃蕩與屠殺

雖然各種針對社會名流、鄉紳和異議人士的捕殺行動表面上也暫時結束。但實際上各地的掃蕩行動,也就是政府所宣佈的清鄉工作在這之後才正式展開,留名的受難者,大都死於3月到5月之間[9]。之後零星的鎮壓繼續持續了大約9個月[10],許多被捕的嫌犯皆被冠上叛國罪,因而受到刑求而槍決,其中堅不認罪者死前皆體無完膚[11]。在4月18日,陳儀發布「二二八事件首謀叛亂在逃主犯名冊」,其中包括謝雪紅、廖文毅、蔣渭川等共30個人。直到5月16日政府才解除戒嚴,但是仍然有零星的事件發生。

在基隆和平島琉球人聚落,約有30餘名琉球人在國民黨軍隊上岸後的掃蕩中遇害[12]

各族群在事件中的角色

台灣原住民的參與

二二八事件中也有台灣原住民參加反抗,鄒族參與進攻嘉義水上機場是其中一例。1947年3月1日鄒族的青壯年[13],晚上11點左右開始從樂野出發,走向觸口。當時集合了所有鄒村落中,各派出所的槍枝及平常打獵用的獵槍,還帶了山刀。鄒族人花不到一小時的時間攻下紅毛埤軍械庫。並進而圍堵嘉義水上機場。之後由於主戰、主和意見分歧,高一生便下令鄒族部隊撤回山上。

台灣人與大陸人的衝突與互助

雖然事件發生時的主要抗爭目標是將腐敗官僚趕出政府,但是由於大陸人大多居於主管或等級較高的職位[14],因此將腐敗官僚趕出政府的訴求轉變成為打倒外省人的行動,也造成大陸人在一定人數上受傷或死亡[15]。此外反抗行動當中可能也有流氓地痞參與,甚至擴大事端以致於最後傷及無辜台灣人及大陸人。

根據徐宗懋所提供的史料,二二八事件中族群互助的現象,遠比族群衝突要多。其中最著名的是林獻堂保護嚴家淦的例子。由於受林獻堂的救命之恩,嚴家淦在林獻堂的骨灰運返台灣後,寫悼詞紀念:「猶憶患難相扶,照人肝膽」。另外在國民政府接收時來到台灣幫助重建的專業人員,許多也受到當地人的保護。

影響

 
由國民黨軍隊操作、架設在救火車上的機關槍。當時服務於聯合國的Dr. M. Ottsen在台南親眼看到該事件的發生。詳細拍攝日期不詳。
 
二二八紀念碑

根據李筱峰的研究,在此次事件中,不論是政治交涉路線,或者是武裝抗爭路線,他們在事件中所提出的訴求,事實上都僅止於「高度自治」而已,在國家認同的層次上,基本上仍以中國做為認同的對象。但是,在這次事件以後,面對國民黨政府針對台灣的高壓統治,台灣的本省人和大陸人之間的隔閡逐漸加深,部份台灣人漸漸產生想要追求獨立國家的想法。因此二二八事件可以說是戰後台灣獨立運動的起點[16],例如台灣獨立運動開創元老廖文毅廖文奎兄弟。美國學者Meisner表示:「『二二八』一詞,不僅僅是海外流亡之台灣獨立團體的口號,更是喚起所有已成年台灣人之個人悲慘經驗的一個象徵。」[17]很多人認為:二二八事件是台灣史上,死傷最慘最多,影響最深廣的歷史事件。『二二八』已成為台灣人共同的夢魘、族群的共同潛意識;台灣人的意識、精神、情操、人間形象、人生理想,藝術創造,價值觀念等等,都隱含了『二二八』的因子。[18]

因為二二八事件多少牽涉到省籍問題,不少老一輩的臺灣人將這次悲劇簡單歸納為外省人的報復,故對事件敢怒不敢言。另一方面,在外省人為主體的中華民國政府將事件等同為共產主義台獨,造成外省族群對事件的負面看法。二二八事件發生之後,外省人在公家機關依然受到優先錄取,並在商界得以先獲得有利消息,也導致本省人在婚姻上、就業上對外省人的排斥[19]。二二八事件爆發,張英超之父張月澄和「基隆顏家」顏國年的兒子顏滄海是少數被釋放知識份子,張月澄在拘留所時曾親眼見到林茂生陳炘,最後兩人都在事件中慘遭殺害;對此張英超表示:「二二八的影響確如一般所說,台灣的菁英階層頓時噤若寒蟬,心態上混合了恐懼、絕望和不屑,瞬間從公共事物的領域退縮,對政府工作不再感到興趣。……當他(張父)發覺同時代的知識菁英朋友消失無蹤時,他也對生命的熱誠摯意消褪殆盡,他的餘生從此在孤獨的書房度過,不再與外界接觸,也不與家人多說一句話,過著自我封閉的日子。」[20]

二二八事件造成台灣人比較不願意以軍公教為生,也是台灣軍公教人員外省籍比例較高的原因之一。

台灣人民在遭遇二二八事件後,參與政治的熱情大幅滑落,許多知識份子不再談論或涉足政治,而國民政府藉此加強對台灣地方的控制,結合地方派系擔任地方官或提名參選民意代表或操控人民組織(如農會、漁會、水利會),結合地方政府機關與國民黨地方黨部,以賄選買票來左右選舉,職位分贓來鞏固地方派系,形成黑金勢力,也是今日台灣黑金政治的遠因。近年來這些族群問題逐漸彌合,但是本省人與外省人的隔閡仍然存在於部分台灣人的心中,並表現在言論和行為上,可見此事件對台灣有著深遠的影響。

受害者的平反

隨著1970年代後半興起的黨外運動、1980年代的自由化,台灣民間渴望平反二二八的聲音逐漸出現。1987年,陳永興鄭南榕等人串連數十個海內外台灣人團體成立二二八和平日促進會;1989年,全台第一座二二八紀念碑在嘉義市建立,由市府提供土地、民間人士捐款設計建築完成,碑文中呼籲:「政府公佈事實真相、平反冤屈、安慰受難者家屬、興建紀念碑、制定二二八為和平紀念日。」‎‎台灣進行民主化以後,原本被視為禁忌的二二八事件開始受到政府的平反。1995年,當時的總統李登輝首先代表政府向所有二二八事件的受難者家屬公開道歉。同年10月21日行政院成立的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正式運作,行政院政務委員張京育任首屆董事長。

1996年,擔任台北市長陳水扁宣佈訂定二二八事件紀念日,並把二二八事件主要發生地點之一的台北新公園改名爲二二八和平公園,於公園內設立紀念館和紀念碑。以「二二八和平紀念碑」為名的該紀念碑,除碑文外,另有水路、橋、始石、跳石、終石、陽石、陰石、甕、手印、水池、曲折入口、岩壁、船身鋼鐵等建物設置。這些建物表達該事件歷史事件的終了、記憶起始、哀慟、寬恕、停留緬懷、悼念罹難者、低頭沈思、族群融合等隱含意義。

同年,台灣最高行政機構-行政院通過訂定2月28日為國定假日。除了政府之外,中國國民黨前後任主席連戰馬英九也都曾在2003年2005年,就此事件而向台灣人民公開道歉。其中,外省籍知名政治人物馬英九並於2006年將此事件定調為「官逼民反」。

1997年2月28日,台北228紀念館於台北市二二八紀念公園內開館。

2002年3月23日,全台第一座私人的二二八紀念館--阮朝日228紀念館成立,作為南台灣二二八歷史研究之據點。

2007年2月28日,二二八事件屆滿六十週年,國家級的二二八國家紀念館(原臺灣教育會館)將在當日正式揭牌成立,預定於2008年2月28日開館營運。

二二八事件受難者

罹難人數

二二八事件中犧牲受難者的詳細明確數目因發生年代久遠,加上國民政府的刻意漠視,一直都有所爭議。若引自若林正丈[21],他的估算數字是15,000人至28,000人。事實上由於種種原因,例如當時政府所主導的濫殺行動,很多沒有書面資料遺留,各界對二二八事件確實的犧牲者人數,一直有極不一致的估算。從不到一千人[22],一直到十幾萬人不等[23]。中間的數字則約是1萬到2萬,例如Lai, Myers, and Wei所估算的數字是10,000以下。李喬則推估死亡人數最高為20,500人,最低為15,500人,其中數為18,000人。

受難者列表

以下所列人物,僅限於在二二八事件中及之後的屠殺行動中喪失生命或下落不明者,被捕入獄者則不記;由於該事件受難者過多,這裡只是較有名的人物,不完全具備代表性。並按照受難者姓氏漢語拼音順序排列。

  • 陳澄波:畫家;時任嘉義市參議員,擔任和平使者去水上飛機場慰問國軍,卻被逮捕,未經審判公開槍斃於嘉義火車站前。
  • 陳炘:企業家,「大公企業公司」創辦人;「二二八事件」後被警察帶走而遇害。
  • 陳能通:淡水中學校長。
  • 蔣渭川:知名親中非暴力反日人士蔣渭水的弟弟。當時遭到國民黨特務暗殺,蔣渭川逃過一劫,但其親人遭到殺害。蔣渭川雖然還是與國民黨合作,但只是樣版,而且失去台灣人的信任。
  • 盧園:淡水中學化學老師。三芝北新莊田心仔人。訂婚當日早上,聽聞陳能通校長長女之哀求,出門查看校長而遭兩個持槍士兵射擊中彈。陸路封鎖,經淡水河以舢舨送雙連馬偕救治,不治身亡。
  • 郭章垣:宜蘭醫院院長;遺言:「生離祖國,死歸祖國,死生天命,無想無念」。
  • 李瑞峰:律師。
  • 李瑞漢:曾任台北律師公會會長。
  • 林連宗:台灣前制憲國大代表、台灣省參議員、台灣省律師公會會長、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委員;「二二八事件」死難者。
  • 林茂生:台灣歷史上第一個哲學博士(1929年);曾於終戰後協助接收台灣大學,並創辦《台灣民報》;「二二八事件」後無故被捕,一去不回。
  • 呂赫若:日治時期作家,本名呂石雄;「二二八事件」後逃入台北縣石碇鄉鹿窟打游擊,後來下落不明。(他是白色恐怖的受難者,鹿窟紀念碑有提到)
  • 阮朝日:《台灣新生報》總經理,「二二八事件」後在自宅被強行逮捕,從此失蹤。女兒阮美姝至今仍積極從事「二二八事件」研究,2002年三月十二日曾在屏東設立私人紀念館(阮朝日228紀念館),2007年六月紀念館經營結束,文物分為四部份,分別保存於台北的台灣神學院、台南的真理大學麻豆分校、阮美姝228紀念室及施國政先生(阮朝日228紀念館執行長)。
  • 施江南:醫學博士,京都帝國大學醫學部內科專攻。日治時期曾任台北州議員、「皇民奉公會」中央本部參事、「台灣奉公醫師團」本部理事。戰後曾任「台北市醫師公會」副會長、「台灣省科學振興會」主席。
  • 宋斐如:行政長官公署唯一臺籍高級官員(教育處副處長),《人民導報》創辦人,「二二八事件」後在自宅被強行逮捕,從此失蹤。
  • 湯德章:律師。1946年參選省參議員,被列爲候補參議員。228事件爆發後,3月6日「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台南市分會」成立,被推爲治安組長。3月11日被捕,3月12日,湯德章被反綁懸吊刑求一整夜,肋骨被托槍打斷,在遭受酷刑後,雙腕被反綁,背後插有書寫名字的木牌,押上卡車,繞行市街,然後押赴今日台南市民生綠園(已更名為湯德章紀念公園)槍決。湯氏被槍決後,士兵不讓他的家人立即收屍,任其屍體暴露,經過家人一再哀求,才准許以毛氈覆屍,但屍體仍不得立即移走。3月中旬,國府派國防部長白崇禧來台「宣撫」。白氏來台後,下令將被關在軍法看守所的所謂「二二八疑犯」,全部移送台灣高等法院審理,結果高等法院的判決書下來----「湯德章無罪!」
  • 王添灯:日治時期實業家,戰後曾任《人民導報》社長;「二二八事件」中被憲兵用汽油燒死。
  • 王育霖:日治時期的律師,戰後曾任新竹地檢署檢察官;「二二八事件」中被處死。
  • 吳金鍊:《台灣新生報》日文版總編輯。日治時期曾任《台灣新民報》台南支局長、宜蘭支局長,並曾任職於總社社會部、政治部。因刊登「二二八事件」之報導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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